问:对申请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许可的水运、矿山、冶金、石油化工、电子与智能化、防水防腐保温、环保等方面资质的,除提供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》要求的业绩材料外,还应提供能反映真实施工情况的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包括什么内容?
答:证明材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(专项施工方案),进场物资报验材料,施工试验资料,检验批、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等能反映真实施工情况的工程技术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