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所需材料是什么?
答:
(一)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(申请人自备,纸质、电子)(原件1份);
(二)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(申请人自备,纸质、电子)(原件1份);
(三)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(申请人自备,电子)(1份);
(四)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
(1)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,提交:
①有效身份证件(政府部门核发,电子);
②职称证书(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,电子);
(2)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,但是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时,需同时提交:学历证书(政府部门核发,电子);
(五)技术负责人的
(1)有效身份证件(政府部门核发,电子);
(2)职称证书(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,电子);
(3)毕业证书(政府部门核发,电子);
(六)技术工人的
(1)有效身份证件(政府部门核发,电子);
(2)职业培训合格证书(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,电子)或职业技能证书(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,电子);
(七)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报表(申请人自备,电子)(1份);
(八)厂房证明
(1)不动产登记证(厂房的)(政府部门核发,电子);
(2)厂房属于租赁的还需提交:租赁合同(厂房的)(申请人自备,电子)(1份);
(3)厂房属于借用的还需提交:借用协议(厂房的)(申请人自备,电子)(1份)。